博天堂918利好来了!国务院重磅印发!开展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高部
2025年10月01日 918搏天堂AG旗舰股份
据中国政府网11日消息ღღ◈,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简称“批复”)ღღ◈。
批复称ღღ◈,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ღღ◈、苏南重点城市ღღ◈、杭甬温ღღ◈、合肥都市圈ღღ◈、福厦泉ღღ◈、郑州市ღღ◈、长株潭ღღ◈、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ღღ◈、重庆市ღღ◈、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ღღ◈,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ღღ◈,请认真组织实施ღღ◈。
批复明确ღღ◈,方案实施要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ღღ◈,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ღღ◈,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ღღ◈,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ღ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ღ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ღღ◈、同等受到法律保护ღღ◈,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ღღ◈、生产要素畅通流动ღღ◈、各类资源高效配置ღღ◈、市场潜力充分释放ღღ◈,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ღ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ღ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ღღ◈。
批复要求ღღ◈,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ღღ◈,加强组织实施ღღ◈,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ღღ◈、提升要素配置效率ღღ◈、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ღ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ღღ◈、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ღ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ღღ◈,坚持问题导向ღღ◈、从实际出发ღღ◈,分类施策推进改革ღღ◈,明确工作要点ღღ◈、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ღღ◈,统筹做好支持保障ღ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ღღ◈,因地制宜大胆创新ღღ◈,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ღღ◈,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ღ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ღღ◈。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ღღ◈。
(一)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ღღ◈。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ღღ◈,落实落细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ღღ◈、北京市“科创30条”ღღ◈,优化科技政策供给ღღ◈,推动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ღღ◈,坚决扫除制约创新的体制障碍ღღ◈。研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ღღ◈,对用于研发投入的国有资本免于增值保值考核ღღ◈,完善容错免责机制ღღ◈。加快推进国际先进技术应用ღღ◈,试点探索技术要素向产业体系转化路径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ღღ◈,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ღღ◈。
(二)推进技术与资本要素融合ღღ◈。探索推进技术资本化ღღ◈,推动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联动发展ღღ◈。支持金融机构采用知识产权质押ღღ◈、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方式ღღ◈,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ღღ◈。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ღღ◈,依法合规开发知识产权保险ღღ◈、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产品ღღ◈。探索知识产权融资ღ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合理增长ღღ◈。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ღღ◈。支持建设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ღღ◈,吸引一批国际一流的技术转移机构落地ღღ◈,引进一批技术转移职业经理人ღღ◈。
(三)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ღღ◈。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ღღ◈,支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ღღ◈,依法依规优化各类空间规模ღღ◈、结构ღღ◈、布局ღღ◈。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ღღ◈,保障农民安置ღ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部ღღ◈、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基础上ღღ◈,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ღღ◈,保障乡村产业合理用地需求ღღ◈。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ღღ◈,探索建立区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和资金池ღღ◈。
(四)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改革ღღ◈。鼓励采用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ღღ◈、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ღღ◈。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ღღ◈,完善土地用途变更ღღ◈、整合ღღ◈、置换等政策ღღ◈,创新复合利用等使用方式ღღ◈,鼓励工业ღღ◈、仓储ღღ◈、研发ღღ◈、办公ღღ◈、商业等用地混合布置ღღ◈、空间设施共享ღღ◈,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混合ღღ◈。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ღღ◈,推行用地性质混合ღღ◈、主体功能兼容的综合用地管理ღღ◈,推进一二三产业混合用地ღღ◈。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ღღ◈。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ღღ◈。
(五)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建设用地ღღ◈。结合城市更新ღღ◈,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低效建设用地和闲置耕地ღღ◈,探索解决规划调整ღღ◈、土地供应ღღ◈、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ღღ◈。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ღღ◈,细化完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ღღ◈,采取依法协商收回ღღ◈、协议置换ღღ◈、费用奖惩等措施ღღ◈,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ღღ◈。探索市场化推进存量土地开发建设ღღ◈。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以建设用地整理等多种方式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ღღ◈。优化信息发布工作ღღ◈,加快构建产权明晰ღღ◈、市场定价ღღ◈、信息集聚ღღ◈、交易安全ღღ◈、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ღღ◈。
(六)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ღღ◈。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ღღ◈、耕地红线不突破ღღ◈、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完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政策ღ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具体办法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探索支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ღღ◈,农民集体在依法妥善处理已使用集体土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关系ღღ◈、达成一致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ღღ◈,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ღღ◈。
(七)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ღღ◈。拓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ღღ◈,探索纳入科技ღღ◈、建筑等领域更多境外职业资格ღღ◈,允许具有境外国际通行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按相关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后提供专业服务(律师ღღ◈、新闻出版ღღ◈、医疗卫生ღღ◈、公证ღღ◈、司法鉴定等另有规定的ღღ◈,按相关规定执行)ღღ◈。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ღღ◈。探索建立建筑设计等领域专业服务国际联合体ღღ◈,支持以联合体方式开展专业服务ღღ◈,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国际合作ღღ◈。
(八)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ღღ◈。向用人主体授权ღღ◈,以企业年金ღღ◈、股权ღღ◈、期权等综合薪酬为重点ღღ◈,探索人才市场化配置ღღ◈。探索跨境收支便利化ღღ◈,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银行在审慎展业ღღ◈、落实“了解客户ღღ◈、了解业务ღღ◈、尽职审查”原则基础上ღღ◈,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境内依法合规使用等方面ღღ◈,为符合条件的优质诚信专业服务业机构提供便利化服务ღღ◈。
(九)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ღღ◈。依托现有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ღღ◈,协调推进政务数据高效开放共享ღღ◈,完善公共数据开放ღღ◈、运营服务ღღ◈、安全保障管理ღღ◈。研究大数据技术ღღ◈、数据产品和服务ღღ◈、数据融合应用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ღღ◈。推进企业登记监管ღღ◈、卫生健康ღღ◈、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ღღ◈。
(十)拓展数据开发应用场景ღღ◈。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ღღ◈、新业态ღღ◈、新模式ღღ◈,支持构建农业ღღ◈、工业ღღ◈、交通运输ღღ◈、教育ღღ◈、安防ღღ◈、城市管理ღღ◈、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ღღ◈。制定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ღღ◈,出台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ღღ◈。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ღღ◈,推进一批以工业互联网ღღ◈、第五代移动通信(5G)ღღ◈、自动驾驶高部ღღ◈、智能城市感知ღღ◈、超高清视频应用等为重点的行业场景应用ღღ◈。支持能源ღღ◈、电力ღღ◈、通信ღღ◈、高铁ღღ◈、航空ღღ◈、建筑等领域在京央企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应用场景ღღ◈,推动工业互联网ღღ◈、智能装备制造ღღ◈、现场总线控制等领域企业参与应用场景建设ღღ◈。探索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和数据资产评估ღღ◈,在互联网ღღ◈、通信ღღ◈、能源等领域遴选数据基础较好的企业ღღ◈,将数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ღღ◈。支持数字资产交易与评估机构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相关业务ღღ◈。持续加快典型应用场景的市场化推进ღღ◈,强化准入政策ღღ◈、实施程序ღღ◈、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度保障ღღ◈。
(十一)加强数据安全保护ღღ◈。统筹发展和安全ღღ◈,推动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ღღ◈。研究探索数据出境合规监管实践路径ღღ◈,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措施ღღ◈。探索建立北京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及重要数据目录ღღ◈。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ღღ◈,运用“监管沙盒”ღღ◈,探索建立新经济监管制度框架ღღ◈。
(十二)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ღ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金融创新ღღ◈,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ღღ◈。支持整合经营主体登记ღღ◈、税务ღღ◈、统计等公共信息与金融信息ღღ◈,形成普惠金融数据库ღღ◈,对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ღღ◈,发展全场景数字普惠金融ღღ◈。探索建立并购基金ღღ◈,通过地方政策配套ღღ◈,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同增效ღღ◈,适配产业科技创新全周期融资需求ღ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ღღ◈,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ღღ◈,推动在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ღღ◈。支持中小企业坏账依法快速核销ღღ◈。
(十三)推动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合作ღღ◈。加快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ღღ◈,支持金融标准认定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ღღ◈、民营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ღღ◈。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ღღ◈、资产管理机构和外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ღღ◈,推动重点行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跨境外汇业务便利化ღღ◈。支持优质合规的银行理财子公司ღღ◈、保险资产管理公司ღღ◈、基金公司ღღ◈、专业投资机构等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开展相关业务ღღ◈。
(十四)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ღღ◈。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ღღ◈、环境质量底线博天堂918AG旗舰官网唯一网站ღღ◈,ღღ◈、资源利用上线基础上ღღ◈,探索促进绿色要素交易与能源环境目标指标更好衔接ღღ◈。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ღღ◈,探索构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体系ღღ◈。
(十五)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生命健康ღღ◈、人工智能ღღ◈、自主可信计算ღღ◈、信息安全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ღღ◈,创造更加公平ღღ◈、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ღღ◈,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ღღ◈。以养老为重点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ღღ◈。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ღღ◈,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ღღ◈,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ღღ◈,探索长期任务委托和阶段性任务动态加码式新型资助方式ღღ◈。探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共建联合基金ღღ◈,拓宽联合资助领域ღღ◈。鼓励发展跨地区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ღღ◈。
(二)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ღღ◈。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ღღ◈。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ღღ◈、工作流程ღღ◈、决策规定和尽职免责负面清单ღღ◈。推动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合理分配ღღ◈。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ღღ◈,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ღღ◈,探索建立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ღღ◈、经费分配ღღ◈、成果评价制度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深入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ღღ◈。出台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办法ღღ◈。
(三)推动试点地区技术协同创新ღღ◈。支持试点地区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ღღ◈,探索创新大科学计划组织管理模式ღღ◈。逐步实现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和“通用通兑”ღღ◈。支持企业ღღ◈、高校ღღ◈、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ღღ◈,推动创新成果无障碍转化ღღ◈,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ღღ◈,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ღღ◈,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ღღ◈。
(四)构建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产业链ღ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新技术对接供需双方ღღ◈,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ღღ◈。引导和支持行业领军企业ღღ◈、产业联盟ღღ◈、市场化产业投资机构等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并购基金ღღ◈,拓宽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市场化退出的渠道ღ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ღღ◈、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ღღ◈。
(五)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ღღ◈。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ღღ◈,在严格保护耕地ღღ◈、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ღღ◈,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ღღ◈。
(六)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ღღ◈。探索以作价入股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ღღ◈。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ღღ◈,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
(七)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ღღ◈,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ღღ◈,鼓励同一地块内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ღღ◈。优化新型产业用地审批服务ღღ◈,鼓励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ღღ◈。建立健全产业用地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ღღ◈、弹性年期供应ღღ◈、作价出资(入股)等市场供应体系ღღ◈。探索与城市产业结构ღღ◈、产业贡献相挂钩的土地出让方式ღ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求紧迫ღღ◈、条件成熟的城市ღღ◈,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ღღ◈。
(八)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ღღ◈。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ღღ◈,通过产业更新ღღ◈、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ღღ◈,加强闲置土地监管处置ღღ◈。完善资不抵债涉诉企业土地资产的司法拍卖流程ღღ◈,合理设置竞拍准入条件ღ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土地资源ღღ◈。深入推进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统一规划ღღ◈、联动开发ღღ◈。推动国有企业和有关专业企业合作开发低效用地ღღ◈。鼓励持有低效用地的企业引入新投资人(战略合伙人)ღღ◈。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出租ღღ◈、抵押制度ღ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
(九)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ღღ◈。实现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ღღ◈。深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ღღ◈,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权益和便利范围ღღ◈。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ღღ◈。探索“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制度ღღ◈,推动财政转移支付ღ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与农业转移人口流向相匹配ღღ◈。
(十)加强人力资源政策协同ღღ◈。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ღღ◈,打造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ღღ◈,完善跨区域转移就业协作机制ღღ◈。经事业单位批准ღღ◈,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ღღ◈,属于“高精尖缺”科技产业集群领域且延长期满后所创办企业仍未实现盈利的ღღ◈,可再申请延长1次ღღ◈,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ღღ◈,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办企业的期限累计不超过9年ღღ◈。探索建立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ღღ◈,按程序做好海外人才出入境便利服务ღღ◈,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制度ღღ◈。探索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ღღ◈。
(十一)推动人才共同招引和培养ღღ◈。推动试点地区内高校人才柔性流动ღღ◈。建立试点地区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ღღ◈,实施区域人才资格互认ღღ◈。推进跨区域合作办学ღღ◈。深化南京市ღღ◈、常州市职业教育改革ღღ◈,建设“平台+论坛+基地”式职业教育名师发展区域共同体ღღ◈。
(十二)加快数据开放共享应用ღღ◈。推动试点地区政府各部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ღღ◈,制定数据共享交换地方标准ღღ◈,完善数据开放共享评价指标ღღ◈。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ღღ◈、开发利用ღღ◈、高效服务的市场化路径ღღ◈,出台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ღღ◈,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ღღ◈。
(十三)支持培育数据市场ღღ◈。探索数据要素确权ღღ◈、赋权以及市场化定价方式ღღ◈,促进数据服务贸易ღღ◈。加强区域大数据产业合作ღღ◈,培育一批数据经纪商ღღ◈、数据服务商ღღ◈,加快试点地区数据产业集聚发展ღღ◈。
(十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ღღ◈。支持无锡市构建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体系ღღ◈,建设车联网先导区ღღ◈。依托南京市ღღ◈、苏州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的智慧城市大脑ღღ◈,建成协同服务的城市大脑集群ღღ◈。支持南京市ღღ◈、苏州市推进基于数字化ღღ◈、网络化ღღ◈、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ღღ◈,协同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ღღ◈,打造跨行业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ღღ◈,推动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应用ღღ◈。强化试点地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ღღ◈,推动大数据标准统一ღღ◈、互联共享ღღ◈。
(十五)创新区域资本供给方式ღღ◈。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发续贷等产品ღღ◈,创新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新模式ღღ◈。规范政府引导基金的子基金设立及管理方式ღღ◈,完善绩效管理和激励模式ღღ◈,针对尽职受托管理机构制定容错免责办法ღღ◈。支持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稳慎探索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ღღ◈。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ღღ◈。充分发挥征信平台ღღ◈、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作用ღღ◈,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整合ღღ◈。
(十六)健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ღღ◈。建立试点地区共推企业上市的工作联动模式ღღ◈,总结推广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经验ღღ◈,推动更多的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ღღ◈。支持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加强与沪深交易所ღ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作对接ღღ◈,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入场培育ღღ◈。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ღღ◈、增发股票ღღ◈、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开展再融资ღღ◈,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产业升级ღღ◈。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ღღ◈,探索规范知识产权证券化ღღ◈、知识产权保险ღღ◈、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运用模式ღღ◈。
(十七)推进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ღღ◈。加深数字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程度ღღ◈,探索创新型监管工具的研发与应用ღღ◈,借助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金融风险管理能力ღღ◈。加强金融稳定信息交流ღღ◈,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定期交流和共享ღღ◈。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模式ღღ◈,合力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ღღ◈。强化系统性风险预警ღღ◈、防范和联合处置ღღ◈,共同维护试点地区金融系统安全ღღ◈。提升债权资本的数字化培育能力ღღ◈。探索搭建资产证券化数字服务与监管平台ღღ◈,支持南京市ღღ◈、无锡市ღღ◈、苏州市探索对资产支持证券(ABS)等项目培育与投后管理的数字化监管ღღ◈。
(十八)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支持试点地区企业积极参与电力ღღ◈、煤炭等领域国家层面交易平台建设ღღ◈。支持试点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能源商品交易平台或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ღღ◈。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ღღ◈,完善电力ღღ◈、储气等辅助服务市场ღღ◈。
(十九)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ღღ◈。支持南京市ღღ◈、苏州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ღღ◈,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ღღ◈、供需精准对接ღღ◈、可持续经营开发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ღღ◈。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授信方式ღღ◈,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ღღ◈。加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ღღ◈,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ღღ◈。
(二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ღღ◈。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ღღ◈,探索以区块链为基础的绿色资产交易ღღ◈,鼓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ღღ◈。强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ღღ◈,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ღღ◈,做好信贷风险管控ღ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ღღ◈、风险可控前提下ღღ◈,稳妥有序探索与环境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ღღ◈。
(二十一)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人工智能ღღ◈、生命健康ღღ◈、新型能源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高部ღღ◈,健全城乡基准地价ღღ◈、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ღღ◈,推动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支持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ღ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ღღ◈。以养老为重点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二)精准吸引和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ღღ◈。支持试点地区构建开放协同创新网络ღღ◈,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ღღ◈,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ღღ◈、项目和人才落户试点地区ღღ◈。统筹推进海外协同创新中心ღღ◈、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基金管理ღღ◈。ღღ◈,探索“双向孵化”有效路径ღღ◈。
(二十三)强化区域ღღ◈、城乡要素优化配置ღღ◈。深入推进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ღღ◈,推进试点地区跨江融合发展ღღ◈,统筹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ღღ◈,联合推动区域金融发展ღღ◈,实现跨区域技术交易和数据共享ღღ◈。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ღღ◈、公平交换ღღ◈、合理配置ღღ◈。
(二十四)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ღღ◈。把要素应急管理和配置作为试点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ღღ◈,推动应急要素储备与当地实际人口ღღ◈、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挂钩ღღ◈。建立相关生产要素紧急调拨ღღ◈、采购等制度ღღ◈,提高应急状态下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ღღ◈。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ღღ◈。有序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ღღ◈,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ღღ◈、工作流程ღღ◈、决策规定和尽职免责负面清单ღღ◈。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ღღ◈。支持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聘ღღ◈、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ღღ◈。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ღღ◈。鼓励高校ღღ◈、科研院所通过研发合作ღღ◈、技术转让ღღ◈、技术许可ღღ◈、作价投资等多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ღღ◈,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式ღღ◈。优化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博天堂918ღღ◈,探索完善“浙江拍”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体系ღღ◈,健全协议定价ღღ◈、挂牌交易ღღ◈、拍卖ღღ◈、资产评估等市场交易定价方式ღღ◈。
(三)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ღღ◈。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ღღ◈,推动顶尖人才整合科研资源和组织实施重大科研任务ღღ◈。聚焦“互联网+”ღღ◈、生命健康ღღ◈、新材料等重点领域ღღ◈,推进项目ღღ◈、基地ღღ◈、人才ღღ◈、资金一体化配置ღღ◈,探索以“谁被卡谁出题ღღ◈、谁出题谁出资ღღ◈、谁能干谁来干ღღ◈、谁牵头谁采购”方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迭代应用ღღ◈。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ღღ◈。探索新业态ღღ◈、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ღღ◈。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ღ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ღღ◈,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ღღ◈。推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ღღ◈,支持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ღღ◈,支持宁波市探索知识产权保险ღღ◈。
(五)完善土地指标管理ღღ◈。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模式ღ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ღღ◈,鼓励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ღღ◈,在数量有增加ღღ◈、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ღღ◈,依法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ღღ◈,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ღღ◈。
(六)创新产业用地配置ღღ◈。改革产业用地“价高者得”的单一竞价方式ღღ◈,探索推行“限地价竞贡献”等方式ღღ◈。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地+”改革ღღ◈,优化完善“标准地”使用标准ღღ◈、履约管理ღღ◈、处置限制ღღ◈、权证备注等体系ღღ◈,落实“标准地”司法处置接续管理ღღ◈。推进以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ღღ◈、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ღღ◈。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ღღ◈,探索工业ღღ◈、仓储ღღ◈、研发ღღ◈、办公ღღ◈、商业等用途混合布局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ღღ◈、满足安全生产等要求ღღ◈、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ღღ◈,鼓励对存量工业用地采取增加建筑密度ღღ◈、建设多层厂房ღღ◈、减少绿地布置等措施拓展用地空间ღ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求紧迫ღღ◈、条件成熟的城市ღღ◈,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ღღ◈。
(七)推动存量土地整治盘活ღღ◈。开展工业领域低效用地全域治理ღღ◈。健全老城区存量土地改造提升政策体系ღღ◈,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ღღ◈,探索存量土地盘活再开发利益分配政策ღღ◈。深化土地二级市场改革ღღ◈,以工业用地为重点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出租ღღ◈、抵押制度ღ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
(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ღღ◈,支持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项目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探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ღღ◈。
(九)促进空间资源统筹利用ღღ◈。推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统一规划ღღ◈、联动开发ღღ◈,优化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土地供地模式ღღ◈,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地下空间规划ღღ◈、利用ღღ◈、确权登记ღღ◈。支持宁波市ღღ◈、温州市实施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ღღ◈,支持开展海岸线动态监测工作ღღ◈,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ღღ◈。探索对无人值守的航标高部ღღ◈、测量标志和观监测设施等公益性用岛优化审批手续和申请材料ღღ◈。
(十)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ღღ◈。开展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ღღ◈,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杭州市区除外)ღღ◈,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ღღ◈。推动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ღღ◈。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ღღ◈,享受相应人才待遇ღღ◈。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ღღ◈,打通高校ღღ◈、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渠道ღღ◈。
(十一)健全人才市场化评价和薪酬制度ღღ◈。完善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制度ღღ◈,克服“唯论文ღღ◈、唯职称ღღ◈、唯学历ღღ◈、唯奖项”倾向ღღ◈。建立多元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ღღ◈,优化新产业ღღ◈、新业态ღღ◈、新领域和新群体市场化人才评价ღღ◈。推动薪酬分配向突出贡献人才ღღ◈、市场稀缺性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ღღ◈。探索建立适应高校和科研院所特点的薪酬制度ღღ◈,在绩效工资政策方面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ღღ◈。推动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ღღ◈。优化企业人才评价制度ღღ◈,推进行业头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价ღ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完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ღღ◈。
(十二)优化人才服务体系ღღ◈。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ღღ◈。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ღღ◈,在项目申报等方面实行审核认定制ღღ◈。为外籍人才来华科研工作ღღ◈、停居留等提供便利ღღ◈,对符合外籍高层次人才ღღ◈、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等条件的外国人依法提供永久居留便利ღ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建合作ღღ◈,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关系ღ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紧缺专业和领域人才培养ღღ◈。
(十三)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ღღ◈。协同推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ღღ◈,完善公共数据标准化ღღ◈、目录编制ღღ◈、质量管控ღღ◈、异议校核等制度ღღ◈,探索公共数据资产评估和数据资产凭证等制度ღღ◈。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ღღ◈,推进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数据协同共享ღღ◈。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利用ღღ◈,向社会提供脱密ღღ◈、脱敏处理后的高价值公共数据资源ღღ◈。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ღღ◈。
(十四)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ღღ◈。开展数据资源调查ღღ◈,探索推进社会数据开发利用管理918博天堂官网ღღ◈,鼓励创建行业重点数据资源目录ღღ◈、标准及应用规范ღღ◈。鼓励采用隐私计算ღღ◈、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ღღ◈、深度开发ღღ◈。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等为依托ღღ◈,拓展多元数据赋能场景ღღ◈。支持宁波市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ღღ◈,探索工业互联网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ღღ◈。
(十五)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体系ღღ◈。探索数据产权ღღ◈、流通交易ღღ◈、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制度ღღ◈,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大数据交易ღღ◈。探索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航物流ღღ◈、油品能源ღღ◈、商贸等行业数据流通ღღ◈。培育数据运营经营主体ღღ◈,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ღღ◈,建立涵盖数据采集汇聚ღღ◈、计算存储ღღ◈、流通交易ღღ◈、开发利用ღღ◈、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等全链条的数据产业服务体系ღღ◈。推动建立政府监管ღღ◈、平台自治ღღ◈、行业自律ღღ◈、公众参与的数据流通开发多元治理体系ღღ◈。
(十六)健全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ღღ◈。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ღღ◈。支持上市公司探索直接融资创新工具ღღ◈,推进权益类基金产品服务创新ღღ◈。加强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ღღ◈、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性证券市场间的合作衔接ღღ◈,支持企业在上市前2—3年进行股份改制ღღ◈、接受上市辅导ღღ◈,稳慎探索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ღღ◈。
(十七)创新金融有效供给ღღ◈。深化信用贷款ღღ◈、无抵押贷款ღღ◈、首贷户拓展等创新举措ღღ◈,加强重点领域ღღ◈、薄弱环节信贷投放ღღ◈。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ღღ◈,完善银担“总对总”合作机制ღღ◈,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ღღ◈。
(十八)深化区域金融改革ღღ◈。支持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创新ღღ◈。深化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普惠金融改革创新ღღ◈,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ღღ◈。支持温州市深化金融综合改革ღღ◈,探索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ღღ◈。支持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ღღ◈,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体制ღღ◈。
(十九)优化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强化节能用能管理ღღ◈,开展用能预算化管理ღღ◈,推动能耗精细管控和高效配置ღღ◈。探索建立以石化行业为代表的高耗能行业能效管理和绿色能源价格制度ღღ◈。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ღღ◈,积极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ღღ◈。推动跨区域可再生能源交易ღღ◈。推进油气管网融入“全国一张网”ღღ◈。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ღღ◈,赋予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ღღ◈。
(二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ღღ◈。构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ღღ◈。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以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结果ღღ◈、生态保护成效为导向的生态考核和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ღღ◈。
(二十一)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航天ღღ◈、航空ღღ◈、人工智能ღღ◈、生命健康ღღ◈、新型能源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二)深化多要素集成化精准配置改革ღღ◈。探索“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ღღ◈,建立健全标准公开ღღ◈、即报即评ღღ◈、精准配置ღღ◈、动态监测ღღ◈、定期评估等制度ღღ◈。深化“标准地+”改革ღღ◈,完善用地ღღ◈、投入ღღ◈、产出ღღ◈、税收ღღ◈、用能ღღ◈、排污权联动配置ღღ◈。健全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依据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方式ღღ◈,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ღღ◈、优势产业ღღ◈、优势企业集中ღღ◈。
(二十三)促进跨区域要素共享流动ღღ◈。探索飞地经济ღღ◈、土地置换ღღ◈、土地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创新ღღ◈。深入推进海港ღღ◈、陆港ღღ◈、空港ღღ◈、信息港“四港”联动ღღ◈,培育发展物流枢纽经济ღღ◈。推进试点地区户口通办ღღ◈、居住证互通互认(杭州市区除外)ღღ◈,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ღღ◈,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ღღ◈。深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ღღ◈,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ღღ◈,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ღღ◈,共享科研仪器设备ღღ◈。
试点范围包括安徽省合肥市全域ღღ◈,芜湖市无为市ღღ◈,淮南市寿县ღღ◈,马鞍山市含山县ღღ◈,安庆市桐城市ღღ◈,滁州市定远县ღღ◈,六安市金安区ღღ◈、舒城县ღღ◈。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ღ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ღღ◈,鼓励试点单位科研人员或团队选择“先赋权后转化”新模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ღღ◈,可赋予其科技成果所有权不低于70%的权益高部ღღ◈,或不低于10年的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ღ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ღღ◈。鼓励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ღღ◈。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ღღ◈。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ღღ◈。健全技术产权ღღ◈、价值评估ღღ◈、流转交易ღღ◈、价值担保等技术交易服务体系ღღ◈,高水平举办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ღღ◈。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技术转移机构ღღ◈,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技术转移链条ღღ◈。鼓励高校ღღ◈、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ღღ◈,其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可提取不低于10%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ღღ◈。支持中国科技大学ღღ◈、合肥工业大学等按程序申请开展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ღღ◈。
(三)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ღღ◈。坚持科学技术打头阵ღღ◈,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ღღ◈,形成国内领先的大科学装置集群ღღ◈,高水平规划建设“科大硅谷”ღღ◈。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计划ღღ◈,在重大创新平台探索试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ღღ◈,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ღღ◈、新型研发机构ღღ◈,为产业创新持续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ღღ◈。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分类评价管理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ღღ◈,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ღღ◈。
(四)加快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ღღ◈。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ღღ◈,推动创新链ღღ◈、产业链ღღ◈、资金链ღღ◈、人才链深度融合ღღ◈。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建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ღღ◈,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前端延伸倾斜ღღ◈。完善合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ღღ◈,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ღღ◈。
(五)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ღღ◈。按照国家明确的范围ღღ◈、标准和规则ღღ◈,在合肥都市圈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调剂使用ღ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ღღ◈。推动盘活利用闲置农房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
(六)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ღღ◈,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ღღ◈,探索增加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给ღღ◈;同一宗土地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ღღ◈,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确定主用途ღღ◈,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ღღ◈。建立健全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制度ღღ◈,鼓励采用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方式ღღ◈,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出让手续ღღ◈。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ღღ◈,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新批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ღღ◈。
(七)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ღღ◈。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ღღ◈。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专项评价ღღ◈,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升级ღღ◈、扩区的重要依据ღ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类ღღ◈、新产业新业态类等工程项目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ღ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ღღ◈。
(八)加大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力度ღღ◈。开展批而未供土地ღღ◈、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全域治理ღღ◈,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ღღ◈、协议置换ღღ◈、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ღღ◈。探索低效用地主动退出办法ღღ◈,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ღღ◈,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并获得合理补偿ღღ◈。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创新举措ღღ◈,在同一空间内可整体或者分层设立地上ღღ◈、地表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ღღ◈。
(九)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ღ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ღღ◈,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ღღ◈,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ღღ◈,实现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ღ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ღღ◈。建设完善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ღღ◈,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ღღ◈。建立健全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ღღ◈、住房供应ღღ◈、教师医生编制等保障机制ღღ◈。
(十)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博天堂918ღღ◈,ღღ◈。持续深化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ღღ◈,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制度ღღ◈,统筹使用编制资源ღღ◈。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ღღ◈。支持高校ღღ◈、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ღღ◈。支持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ღღ◈,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ღ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ღღ◈。鼓励组建人才发展集团ღღ◈,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ღღ◈。
(十一)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ღღ◈。鼓励高校ღღ◈、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工作ღღ◈、参与项目合作ღღ◈、兼职创新ღღ◈、在职创办企业ღღ◈。优化高校专业设置及专业调整的审批或备案流程ღღ◈,支持高校培育地方所需的创新型ღღ◈、应用型ღღ◈、技能型人才ღღ◈。支持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ღღ◈,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ღღ◈、技工院校ღღ◈、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ღღ◈。
(十二)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ღღ◈。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ღღ◈,形成统一的系统清单ღღ◈、数据清单ღღ◈、需求清单ღღ◈,打造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ღღ◈。编制公布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并动态更新ღღ◈。在安全可控前提下ღღ◈,依法合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ღღ◈,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ღღ◈。建立健全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ღღ◈。
(十三)完善数据产权服务体系ღღ◈。发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枢纽作用ღღ◈,推进数据流通交易ღღ◈,建设合规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ღღ◈,发挥数据产业促进ღღ◈、交易技术创新ღღ◈、数商生态合作等功能ღღ◈,打造全国一流ღღ◈、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ღღ◈。探索智能语义搜索ღღ◈、数据追溯等技术应用ღღ◈,运用区块链ღღ◈、隐私计算ღღ◈、量子加密等技术ღღ◈,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ღღ◈,保障数据流通安全ღღ◈。
(十四)打造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ღღ◈。支持构建农业ღღ◈、工业ღღ◈、交通运输ღღ◈、教育ღღ◈、就业ღღ◈、社会保障ღღ◈、文化ღღ◈、旅游ღღ◈、信用建设ღღ◈、城市管理ღღ◈、基层社会治理ღღ◈、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ღღ◈。推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增效ღღ◈,为各类中小企业精准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ღღ◈。在金融ღღ◈、交通ღღ◈、物流ღღ◈、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创新产品服务ღღ◈,打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开放的创新生态ღღ◈。完善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ღღ◈,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ღღ◈。支持建设中国声谷ღღ◈。深入推进人工智能社会实验ღღ◈,探索区块链创新应用ღღ◈。
(十五)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ღღ◈。加强重大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ღღ◈。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ღღ◈。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ღ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贷款规模ღღ◈。探索建立并购基金ღღ◈。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ღღ◈,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串联产供销上下游ღღ◈、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ღღ◈。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ღღ◈,做大做强省级再担保机构ღ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ღღ◈、代偿补偿制度ღღ◈,提升市县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功能ღღ◈。
(十六)推动数字赋能普惠金融ღღ◈。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ღღ◈、地方征信平台ღღ◈、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作用ღღ◈。实施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ღღ◈,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ღღ◈,用好供应链票据平台ღღ◈、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ღღ◈、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ღ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贷产品ღღ◈。
(十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ღღ◈。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ღღ◈。全面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运行和风险管理能力ღღ◈。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间的合作衔接ღღ◈,发展天使投资ღღ◈、创业投资ღღ◈,加大对初创期ღღ◈、早中期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ღღ◈。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转受让基金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ღღ◈。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ღღ◈。
(十八)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ღღ◈,提高中长期交易开市频次ღღ◈,增加交易品种ღღ◈,做好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衔接工作ღღ◈。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ღღ◈、分散式风电ღღ◈、分布式燃机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发展ღღ◈。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ღღ◈。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ღღ◈,逐步构建储气辅助服务市场机制ღღ◈。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ღღ◈,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ღღ◈。建立健全严格的勘查区块退出机制ღღ◈。
(十九)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ღღ◈。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ღღ◈,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相关办法ღღ◈。探索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ღღ◈,研究将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工程纳入排污权储备ღღ◈,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ღღ◈,扩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范围ღღ◈。持续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ღღ◈。
(二十)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新型能源ღღ◈、人工智能ღღ◈、智慧轨道交通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用好合肥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等现有创新平台ღღ◈,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ღღ◈。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ღღ◈,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ღღ◈。推动重点企业ღღ◈、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在绿色能源ღღ◈、新材料ღღ◈、空天ღღ◈、量子等领域探索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ღღ◈。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ღღ◈,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ღღ◈。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一)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ღ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ღღ◈,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ღღ◈、资产股权ღღ◈、环境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体系ღღ◈。支持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ღღ◈、中介机构合作ღღ◈,鼓励探索非银行机构接入电子保函平台ღღ◈,形成涵盖产权界定ღღ◈、价格评估ღღ◈、流转交易ღღ◈、担保ღღ◈、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ღღ◈。
(二十二)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ღ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ღ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ღ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ღ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ღღ◈。构建充分体现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ღღ◈。适当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ღ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ღღ◈,创造更加公平ღღ◈、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ღღ◈,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ღღ◈。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ღღ◈。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ღღ◈,探索将试点经验推广到更多高校ღღ◈、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ღღ◈。赋予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权ღღ◈、处置权和收益自主权ღღ◈,构建充分体现知识ღღ◈、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和奖励制度ღღ◈,推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容错纠错机制ღღ◈。支持发展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ღღ◈。支持海峡两岸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ღღ◈。
(二)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ღღ◈。深化福厦泉自主创新能力建设ღღ◈。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ღღ◈,探索实施首席专家负责制ღღ◈、经费包干制ღღ◈、信用承诺制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ღ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ღღ◈。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ღღ◈、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ღღ◈,探索建立技术成果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ღღ◈。支持科技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厦门市开展对台科技交流合作ღ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力支持海峡科技创新合作项目ღღ◈。
(三)推进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ღღ◈。支持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探索为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特色金融产品ღღ◈。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ღღ◈,支持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向科技企业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ღღ◈。鼓励金融机构构建与科创企业特点相适应的差异化评价指标ღღ◈,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ღ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研发活动的政策体系ღ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ღღ◈。
(四)探索优化土地管理和高效配置ღღ◈。在“三区三线”基础上ღღ◈,探索依法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ღღ◈,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ღღ◈、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申请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ღღ◈,严格管控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规模ღღ◈。
(五)创新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ღღ◈。工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ღღ◈、租让结合的博天堂918ღღ◈,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ღღ◈,则待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ღღ◈,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ღღ◈。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ღღ◈,开展区域统一评估ღღ◈,建立“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ღ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求紧迫ღღ◈、条件成熟的城市ღღ◈,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ღღ◈。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ღღ◈,创新“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方式ღღ◈,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ღღ◈。支持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ღღ◈,完善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用地奖补政策细则ღღ◈。支持厦门市ღღ◈、泉州市探索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ღღ◈,通过产业升级ღღ◈、土地收储等措施盘活存量土地ღ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
(六)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采取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方式ღღ◈,推动土地经营权ღღ◈、集体经营性资产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市场交易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
(七)加强海域海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ღღ◈。健全陆海一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ღღ◈,构建陆域ღღ◈、流域ღღ◈、海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ღღ◈。支持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ღღ◈,提高经营性用海项目市场化配置比例ღღ◈。支持完善招拍挂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ღღ◈,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ღღ◈、转让ღღ◈、抵押ღღ◈、出租ღღ◈、作价出资(入股)等权能ღღ◈。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管理ღღ◈,支持海岸线整治修复ღღ◈,强化分类管控ღღ◈。支持加快推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ღღ◈,鼓励引导布局产业项目ღღ◈。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ღღ◈、立体空间可兼容ღღ◈、生态环境可承载的用海项目ღღ◈,在用海主体协调一致的前提下ღღ◈,支持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ღღ◈、水体ღღ◈、海床ღღ◈、底土等分层设立使用权ღღ◈。
(八)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ღ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ღღ◈,全面放开试点地区落户限制ღღ◈,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ღღ◈。开展居住证互通互认ღღ◈,提升居住证持有人教育ღღ◈、住房保障等服务实际享有水平ღ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ღღ◈。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ღღ◈,建设人口发展监测分析系统ღღ◈。建立健全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ღღ◈、住房供应ღღ◈、教师医生编制等保障机制ღღ◈。
(九)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ღღ◈。支持统筹使用各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ღღ◈,建立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制度ღ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ღ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ღღ◈,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ღ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ღღ◈。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ღღ◈,坚持“非禁即享”和“行业标准共通”ღღ◈,推进台湾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直接采认ღღ◈,扩大闽台职业资格ღღ◈、职称直接采认范围ღღ◈,探索建立直接采认职称预申报模式ღღ◈。鼓励台湾优秀博士来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ღღ◈,适当放宽进站年龄限制ღღ◈。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ღღ◈。支持在厦门市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系统建设ღღ◈、运用推广和业务协同ღღ◈。
(十)提高全球人才集聚能力ღ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ღღ◈,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ღღ◈。支持探索制定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认定标准ღღ◈。支持厦门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制度ღღ◈。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ღ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律师ღღ◈、新闻出版ღღ◈、医疗卫生ღღ◈、公证ღღ◈、司法鉴定等另有规定的ღღ◈,按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十一)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ღღ◈。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ღღ◈,支持出台更大力度引进和使用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ღ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ღღ◈、职称考试ღღ◈、新型智库建设等专项工作ღღ◈。
(十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ღღ◈。支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ღღ◈,依法依规共享应用交通运输ღღ◈、海关博天堂918ღღ◈、税务ღღ◈、市场监管等领域与民生产业紧密相关的数据ღღ◈。指导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和数据供给服务保障ღღ◈,支持建设综合性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和公共数据“网上超市”ღ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ღღ◈。支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ღღ◈,探索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ღღ◈,深化公共数据应用创新ღღ◈,强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ღღ◈,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监管制度ღღ◈。
(十三)建立统一有序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ღღ◈。探索数据要素交易范式ღღ◈,提供数据交易ღღ◈、结算ღღ◈、交付ღღ◈、安全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ღღ◈。支持制定数据交易管理规则ღღ◈,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ღღ◈、数据定价规则ღღ◈、数据流通交易规则ღღ◈,指导建立数据标准ღღ◈、质量评估ღღ◈、资产评估ღღ◈、登记结算ღღ◈、交易撮合ღღ◈、争议仲裁ღღ◈、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ღ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数据港”ღღ◈、“数据门户”ღღ◈,在厦门市建设国际数据枢纽港ღღ◈,推动国家部委数据回流共享ღღ◈。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ღღ◈。
(十四)加强数据安全保护ღღ◈。推动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ღღ◈,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ღღ◈。指导构建个人信息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体系ღღ◈,完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ღღ◈。支持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ღღ◈,强化全链条监管ღღ◈。探索便利安全的数据流动方式ღღ◈。探索加强数据安全监督检查的有效方式ღღ◈,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数据安全执法流程和规范ღღ◈。
(十五)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ღღ◈。鼓励商业银行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ღღ◈。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ღღ◈,推广“信易贷”模式ღღ◈,支持供应链票据平台项目落地ღღ◈,支持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平台ღღ◈。支持厦门市ღღ◈、泉州市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ღღ◈。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ღღ◈。支持厦门市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众筹平台ღღ◈。支持开展绿色银行评价ღღ◈,探索开展绿色保险统计ღღ◈。稳步推进养老金融ღღ◈。支持完善中小银行和市县农村信用社ღღ◈、农商银行治理结构ღღ◈。支持探索气候投融资ღღ◈,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研究林业碳汇ღღ◈、海洋碳汇ღღ◈。
(十六)打造资本市场综合服务体系ღღ◈。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通过“台资板”等形式ღღ◈,为福建省内台资企业提供规范培育等专业服务ღღ◈。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法人金融机构ღღ◈。发挥对台区位优势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依法合规参股ღღ◈、控股各类金融机构ღღ◈;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ღღ◈、证券ღღ◈、保险等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依法合规设立持牌经营机构ღღ◈。
(十七)支持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ღღ◈,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ღღ◈,完善与竞争性出让相关的矿业权审批方式ღღ◈。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ღღ◈,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ღღ◈,矿业权出让收益按评估价值ღღ◈、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ღღ◈;通过竞争出让矿业权的ღღ◈,矿业权出让收益底价不得低于市场基准价ღღ◈。建立健全严格的勘查区块退出机制ღღ◈,探索“净矿出让”制度ღღ◈。推进探明储量统一确权登记ღღ◈。
(十八)支持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ღღ◈。健全推进碳排放权ღღ◈、排污权ღღ◈、用水权等交易机制ღღ◈,完善确权ღღ◈、登记ღღ◈、抵押ღღ◈、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ღღ◈。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ღღ◈。支持深入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ღღ◈。支持厦门大学开展海洋碳汇方法学研究ღღ◈。探索建立海洋碳汇相关标准ღღ◈,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基础研究ღღ◈、技术研发ღღ◈、项目投资ღღ◈。探索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ღღ◈,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ღღ◈,推动核算结果应用ღღ◈。探索建立政府ღღ◈、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ღღ◈。
(十九)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新型能源ღღ◈、深海ღღ◈、生命健康ღ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ღღ◈,创造更加公平ღღ◈、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ღღ◈,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ღღ◈。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ღღ◈。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ღ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ღღ◈。探索充分体现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ღღ◈,允许高校ღღ◈、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ღღ◈。合理分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ღღ◈,兼顾国家ღ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ღღ◈,探索让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途径ღღ◈。探索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ღღ◈,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ღ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ღღ◈。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权保护ღ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ღღ◈、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ღღ◈,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ღღ◈,逐步增加试点单位ღღ◈。支持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ღღ◈。在尊重科研人员意愿的基础上细化“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等管理办法ღღ◈,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ღღ◈,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ღღ◈。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式ღღ◈,支持部分市属高校ღღ◈、科研院所采取转让ღღ◈、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职务科技成果ღღ◈。探索推进科研人员(团队)与科技中介机构利益共享ღღ◈、风险共担ღღ◈。基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ღღ◈,开展专利ღღ◈、商标数据授权共享ღღ◈,支持重大技术装备ღღ◈、重点新材料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ღღ◈。
(二)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ღღ◈。布局建设一批集技术集成ღღ◈、中试熟化和工程化试验服务于一体的开放共享中试基地ღღ◈。探索建立“政府—行业—评价机构—科技评估师”四位一体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估评价体系ღღ◈。支持开发地方技术合同登记系统ღღ◈。
(三)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ღღ◈。加大金融支持原始创新ღღ◈、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力度ღღ◈。推进政府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ღღ◈,参与创新平台建设ღ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ღღ◈、高精尖产业孵化和独角兽企业培育ღღ◈。加大企业研发投入ღღ◈、技术转移ღღ◈、中试孵化和技术交易补助激励力度ღღ◈,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ღღ◈。推动政府性担保体系与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业务(“郑科贷”)形成合力ღღ◈。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给予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意向性授信额度ღღ◈,推动企业专利权ღღ◈、商标专用权ღღ◈、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面扩量ღღ◈。
(四)加强科技创新合作ღღ◈。支持强化与京津冀ღღ◈、长三角ღ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科技创新合作ღღ◈。探索发展离岸创新创业和技术贸易ღღ◈。推动骨干企业ღღ◈、优势产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ღღ◈,支持与国外大学ღღ◈、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新技术ღღ◈、新产品研发ღღ◈,合作共享跨国科研成果专利池ღღ◈。
(五)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ღღ◈。推动建设用地供应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ღღ◈。采用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ღღ◈、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推进产业用地供应ღღ◈,完善土地弹性供应配套政策ღღ◈。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ღღ◈。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ღღ◈,并逐步拓展应用领域ღღ◈。完善产业用地“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政策体系ღღ◈,探索建立其他类型建设用地综合效益评价模式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ღღ◈,持续推动原有限制类ღღ◈、产能落后淘汰类ღღ◈、低效利用类产业存量土地升级转型为新型工业用地ღღ◈,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ღღ◈。推广综合用地模式ღღ◈,明确可兼容的用地类型和比例ღღ◈。
(六)加快盘活存量土地ღღ◈。全面推进开发区低效用地认定ღღ◈、处置工作ღღ◈。探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分类调查ღღ◈、认定ღღ◈、评估和再开发工作ღღ◈。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盘活利用ღღ◈,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ღღ◈。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评价体系ღღ◈,推动用地评价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绩效考核挂钩ღღ◈。完善在地上ღღ◈、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配套政策ღღ◈。
(七)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ღ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探索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ღღ◈,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程联合监管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
(八)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ღღ◈。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ღღ◈,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ღღ◈。探索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ღღ◈,健全以身份证为标识ღღ◈、与就业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ღღ◈,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并全面覆盖常住人口ღღ◈。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教育ღღ◈、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ღღ◈,实现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ღღ◈。
(九)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ღღ◈。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改革ღღ◈,在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ღღ◈。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监测管理服务平台ღღ◈。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ღღ◈。支持对新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大住房租赁或购房补贴力度ღღ◈,探索创业失败代偿办法ღღ◈。
(十)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ღ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ღღ◈,市辖区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半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可申报职称ღღ◈。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ღღ◈,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ღღ◈、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限ღღ◈,推动规上企业ღღ◈、高校ღღ◈、中原科技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ღღ◈。丰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和标准目录清单ღღ◈,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ღღ◈。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ღღ◈、职称ღ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ღღ◈。鼓励用人单位建立薪酬ღღ◈、岗位晋升与职业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激励制度ღღ◈。
(十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ღღ◈。探索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举措ღღ◈。突出“高精尖缺”导向ღღ◈,实施海内外高端人才ღღ◈、科技领军人才ღღ◈、产业骨干人才ღღ◈、青年人才ღღ◈、名师名医名家五大专项行动ღღ◈。创新海外人才停居留和出入境政策措施ღღ◈,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ღღ◈,推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ღღ◈。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ღ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律师ღღ◈、新闻出版ღღ◈、医疗卫生ღღ◈、公证ღღ◈、司法鉴定等另有规定的ღღ◈,按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十二)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ღღ◈。支持建设郑州市数据基础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ღღ◈,依托国家人口ღღ◈、法人ღღ◈、空间地理ღღ◈、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ღღ◈,持续完善社会信用ღღ◈、城市运行ღღ◈、公共服务等主题库建设ღღ◈,承接国家部委ღღ◈、省级政府数据回流ღღ◈。优先推进卫生健康ღღ◈、交通运输ღღ◈、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ღღ◈。
(十三)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ღღ◈。支持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ღღ◈、评估制度以及数据价格形成机制ღღ◈,探索凭证生成ღღ◈、存储ღღ◈、归集ღღ◈、流转ღღ◈、应用全流程管理ღღ◈。制定数据保存ღღ◈、转移ღღ◈、去识别化ღღ◈、再识别ღღ◈、再转移限制等规则标准ღღ◈,推进公共数据ღღ◈、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利用ღღ◈,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实施敏感数据和非敏感数据等清单化管理ღღ◈。确定数据交易主要监管部门及其监管的依据和职责范围ღღ◈,做到“责任可追溯ღღ◈、过程可控制ღღ◈、风险可防范”ღღ◈。
(十四)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ღღ◈。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ღღ◈,创新重点领域数据应用场景ღღ◈。支持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建设ღღ◈,大力发展算力产业ღღ◈。统筹推进边缘计算ღღ◈、数字孪生ღღ◈、区块链等共性技术市场化应用ღღ◈,培育一批数字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ღღ◈。探索建立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ღღ◈,强化全链条监管ღღ◈。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安全保障体系ღღ◈,运用可信身份认证ღღ◈、数据签名ღღ◈、接口鉴权ღღ◈、数据溯源等数据保护措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ღღ◈,强化对算力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ღღ◈。
(十五)激发资本市场活力ღღ◈。支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加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间的合作衔接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ღღ◈,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ღღ◈。支持交通运输ღღ◈、仓储物流等行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ღღ◈。鼓励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体系建设ღღ◈,支持符合实体经济需要的期货期权品种研发上市ღღ◈。
(十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ღღ◈。推广利用信用信息发放信用贷款模式ღ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用产品ღღ◈。支持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工作ღღ◈。在依法合规ღღ◈、风险可控前提下ღღ◈,鼓励金融机构与投资机构开展合作ღღ◈,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内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合作ღღ◈。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人民币跨境使用ღღ◈。支持优质银行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ღღ◈。
(十七)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持续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ღღ◈,加快电力中长期和现货交易市场建设ღღ◈,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ღღ◈,完善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制度ღღ◈,缩短交易周期ღღ◈、提升交易频次ღღ◈、依法合规丰富交易品种ღღ◈。扩大电力需求侧主体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参与ღღ◈,加快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限制ღღ◈。持续推进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ღღ◈,研究建立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ღღ◈。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ღღ◈。落实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高部ღღ◈,健全严格的煤矿勘查区块退出管理办法ღღ◈。在电力ღღ◈、油气等领域向各类资本公平开放ღღ◈。
(十八)加快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ღღ◈。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ღ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ღღ◈、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ღღ◈,创新区域碳排放管理信息化ღ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常态化ღღ◈、低碳运营管理等模式ღღ◈。推进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ღღ◈,积极探索建立初始分配ღღ◈、有偿使用ღღ◈、市场交易ღღ◈、纠纷解决ღღ◈、配套服务等制度ღღ◈,重点探索统筹协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电力市场ღღ◈。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ღღ◈。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ღღ◈,鼓励银行机构发展绿色信贷ღღ◈。创新推动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ღღ◈、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ღღ◈。
(十九)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生命健康ღღ◈、人工智能ღღ◈、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数字化赋能要素协同配置ღღ◈。探索开展要素协同配置评价工作ღღ◈,科学建立分析评价模型ღღ◈,分区分类开展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动态监测ღღ◈。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ღღ◈,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ღღ◈,探索搭建土地ღღ◈、劳动力ღღ◈、资本ღღ◈、技术ღღ◈、数据ღღ◈、资源环境等要素综合分析系统ღღ◈。发挥平台集成分析功能ღღ◈,实现要素配置可量化ღღ◈、可预警ღღ◈,全面辅助政府决策ღღ◈,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ღღ◈。
(二十一)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ღ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ღღ◈。合理分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ღღ◈,兼顾国家ღ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ღღ◈。探索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ღღ◈,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ღ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ღღ◈。
(一)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ღღ◈。支持开展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ღღ◈。针对关键共性技术ღღ◈,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ღღ◈、体系化创新联合体ღღ◈。全面推行基础研究和人才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ღღ◈,精简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流程ღღ◈,探索对部分单位免予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审计ღღ◈。改革完善科技奖励提名和评审制度ღღ◈。
(二)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ღღ◈。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ღ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ღღ◈。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ღღ◈,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ღღ◈、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ღღ◈。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湖南)建设ღღ◈,推动高校ღღ◈、科研机构设立技术转移部门ღღ◈,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转化类职称评审专业ღღ◈。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ღღ◈,探索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ღღ◈。探索改革股权投资引导基金ღღ◈,建立“投贷奖补保”五位一体的科技投入体系ღღ◈。
(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ღღ◈。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地方立法ღღ◈。支持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展ღღ◈,扩大承担知识产权快速预审领域范围ღღ◈。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ღღ◈。推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ღ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ღ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ღღ◈,配合有关方面探索扩大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地域管辖范围ღღ◈。
(四)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ღღ◈。在严格保护耕地ღღ◈、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ღღ◈,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ღღ◈。按照国家明确的范围ღღ◈、标准和规则ღღ◈,探索推进长株潭范围内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ღღ◈、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统筹ღღ◈。探索完善耕地数量ღღ◈、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ღღ◈。
(五)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ღღ◈。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ღღ◈,推广先租后让ღღ◈、弹性年期供应等灵活供地模式及“标准地+承诺制”用地模式ღღ◈。完善开发区数字地图系统ღღ◈,推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实施“亩均论英雄”ღღ◈,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ღღ◈,探索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惩戒约束方法ღ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ღღ◈、满足安全生产等要求ღღ◈、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ღღ◈,鼓励对存量工业用地采取增加建筑密度ღღ◈、建设多层厂房ღღ◈、减少绿地布置等措施拓展用地空间ღღ◈,允许经批准有条件地分割转让ღღ◈。支持跨省和跨市飞地经济合作ღღ◈。
(六)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ღღ◈。制定长株潭存量土地一体化盘活方案ღღ◈。支持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ღღ◈,探索制定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ღღ◈、程序及再开发利用政策措施ღღ◈。探索收回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使用权ღღ◈,推动低效用地预警ღღ◈,完善收回补偿标准ღ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ღღ◈,鼓励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ღღ◈。深入推进土地租赁ღღ◈、转让ღღ◈、抵押二级市场改革ღ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
(七)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博天堂918ღღ◈。鼓励通过入股联营ღღ◈、出租ღღ◈、出让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附属建构筑物不动产登记ღღ◈、转让ღღ◈、抵押政策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
(八)建立长株潭一体化劳动力市场ღღ◈。支持长沙市实施较为宽松的落户政策ღღ◈。支持长株潭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ღღ◈、居住证互通互认ღღ◈。推进长株潭管理同城化改革ღ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ღღ◈。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ღღ◈,组建长株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联盟ღღ◈,加速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离岸出海”ღღ◈,支持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ღღ◈,推动劳动力更多由市场配置ღღ◈。推动编制资源保障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ღღ◈,统筹使用编制资源ღღ◈,完善区域人才柔性共享激励博天堂918ღღ◈。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后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有ღღ◈、利用ღღ◈、退出等制度ღღ◈。
(九)提升人才核心竞争力ღღ◈。支持长株潭互融互通国内外引才资源ღღ◈,按照统一标准分层分类认定高层次人才ღღ◈。探索建立区域骨干人才积分制度ღღ◈。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ღღ◈,实行年薪制ღღ◈、项目工资ღღ◈、协议工资等ღღ◈,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博天堂918ღღ◈。支持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ღღ◈,探索出台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管理办法ღღ◈,建立国际职业资格正面清单ღღ◈,允许境外具有金融ღღ◈、建筑ღღ◈、设计等领域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并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后提供服务(律师ღღ◈、新闻出版ღღ◈、医疗卫生ღღ◈、公证ღღ◈、司法鉴定等另有规定的ღღ◈,按相关规定执行)ღღ◈。
(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ღღ◈。支持加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布局ღღ◈。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职业院校ღღ◈、技工院校ღღ◈,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ღღ◈、混合所有制改革ღღ◈。促进职普融通ღღ◈,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籍互转ღღ◈、学分互认ღღ◈。
(十一)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开发利用ღღ◈。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办法ღღ◈。支持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ღ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ღღ◈,依法依规推进公共数据采集标准化ღღ◈。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ღღ◈、定向开放ღღ◈、授权开放等制度ღღ◈,推进长株潭数据共建共享ღღ◈。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ღღ◈、卫生健康ღღ◈、交通运输ღღ◈、教育ღღ◈、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ღღ◈。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资产化管理ღღ◈,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凭证生成ღღ◈、存储ღღ◈、归集ღღ◈、流转ღღ◈、应用全流程管理ღღ◈。
(十二)打造中部地区数据枢纽ღღ◈。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ღღ◈。支持长沙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ღღ◈。探索制造ღღ◈、能源ღღ◈、版权ღღ◈、民政ღღ◈、税务ღღ◈、政务等领域“区块链+”应用ღღ◈,加强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ღღ◈,培育区块链产业生态ღღ◈,探索区块链标准体系建设ღღ◈,支撑规模化生产级的跨链数据交换ღღ◈。支持开展数据确权探索ღღ◈,根据数据性质分类确权赋权ღღ◈。
(十三)加快数字经济融合发展ღღ◈。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ღღ◈,推动人工智能ღღ◈、可穿戴设备ღღ◈、工程机械ღღ◈、车联网ღღ◈、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ღღ◈。推进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ღღ◈、湖南(长沙)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ღღ◈,加快北斗产业发展和规模应用ღღ◈。推动长株潭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ღღ◈。探索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ღღ◈,探索中非数据跨境流通ღღ◈。
(十四)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ღღ◈。推进普惠金融ღღ◈,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ღღ◈,推广“信易贷”模式ღღ◈,建立省级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征信平台ღღ◈,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ღღ◈。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ღღ◈。持续完善制造业金融服务体系ღღ◈,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ღღ◈,规范推进供应链存货ღღ◈、仓单ღღ◈、订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ღღ◈。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ღ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ღღ◈,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ღ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ღღ◈,探索农村产权抵质押处置方式ღღ◈,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物范围ღღ◈。完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ღღ◈。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ღღ◈。
(十五)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创新ღღ◈。支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合作衔接ღღ◈。对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平台非公开进行股权转让或分红派息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ღღ◈。支持证券公司加强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的普惠金融服务918博天娱乐官网ღღ◈。ღღ◈,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ღღ◈、风险可控前提下ღღ◈,增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ღღ◈。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创建绿色环保等特色板块ღღ◈。
(十六)支持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ღღ◈。推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融资便利化ღღ◈。深入开展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博天堂918AG旗舰官网ღღ◈。ღღ◈、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ღღ◈、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等探索ღღ◈。依托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ღღ◈,推进对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ღღ◈。
(十七)支持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ღღ◈,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ღღ◈,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ღღ◈,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ღღ◈,加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ღღ◈。探索推进电力容量市场及金融衍生品等新兴市场依法合规建设ღღ◈。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ღღ◈。加快建立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ღღ◈,逐步实现“一张网ღღ◈、一个价”ღღ◈。
(十八)支持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ღღ◈。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ღღ◈,建立健全排污权ღღ◈、用水权等交易机制ღღ◈。深化绿色产品政府采购ღღ◈、“绿色标准+认证”ღ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ღღ◈、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改革ღ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ღ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以及政府ღღ◈、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ღღ◈。对投资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特定环境整治ღღ◈、公共服务ღღ◈、生态品牌建设等项目的社会资本ღ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一定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ღღ◈。建立健全企业ღღ◈、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ღღ◈。积极融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天使投资ღღ◈,ღღ◈,引导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ღ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ღღ◈。开发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产品ღღ◈,推进多元化生态补偿ღღ◈。支持探索气候投融资ღღ◈。
(十九)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和服务业要素保障ღღ◈。聚焦航空ღღ◈、航天ღღ◈、新型能源ღღ◈、生命健康ღღ◈、人工智能ღღ◈、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ღღ◈,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ღ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ღღ◈。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ღღ◈,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ღღ◈。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ღღ◈,研究推动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落地ღღ◈,加强要素综合配置保障ღღ◈。
(二十)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ღ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ღღ◈。鼓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发展ღღ◈,使平台功能逐步覆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ღღ◈、资产股权ღღ◈、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ღღ◈。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ღღ◈,结合实际丰富入场交易品种ღღ◈,拓宽市场服务功能ღღ◈。
(二十一)推进要素协同配置ღღ◈。支持在人才引进ღღ◈、外资外贸ღღ◈、国际技术与产业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ღღ◈,提高集聚全球先进要素的水平和能力高部ღღ◈。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ღღ◈,推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ღ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ღღ◈,探索利用土地ღღ◈、资本等要素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ღღ◈。健全劳动ღღ◈、资本ღღ◈、土地ღღ◈、知识ღღ◈、技术ღღ◈、管理ღღ◈、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ღღ◈、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ღღ◈。
试点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ღღ◈、深圳市ღღ◈、珠海市ღღ◈、佛山市ღღ◈、江门市ღღ◈、肇庆市ღღ◈、惠州市ღღ◈、东莞市ღღ◈、中山市全域ღღ◈。
(一)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ღღ◈。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ღღ◈,将经验推广到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范围内的公立高校和科研机构ღღ◈。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将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净收益的分享比例提高至50%以上ღღ◈。
(二)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ღღ◈。鼓励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ღღ◈、资源配置ღღ◈、成果评价制度ღღ◈。支持国家级科研机构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在粤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享受地方优惠政策ღღ◈,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ღღ◈。支持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ღღ◈,优化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ღ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ღღ◈,探索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ღღ◈,与国家实验室ღღ◈、科研机构等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ღღ◈。
(三)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ღღ◈。支持完善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使用方式ღღ◈。推进国有创投机构改革ღღ◈,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ღღ◈,支持开展不穿透到单个项目的综合考核ღღ◈、审计与评价ღღ◈。优化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市场ღღ◈。
(四)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ღღ◈。创新绿地用地规模管理模式ღღ◈,探索特大城市ღღ◈、超大城市大片绿地等连片开敞空间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ღღ◈。按照国家明确的范围ღღ◈、标准和规则ღ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ღღ◈。
(五)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ღღ◈。鼓励采用长期租赁ღღ◈、先租后让ღღ◈、租让结合ღღ◈、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ღღ◈。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ღღ◈,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ღღ◈。推动产业用地实施“标准地”出让ღღ◈,建立健全投资强度ღღ◈、容积率ღღ◈、亩均税收ღღ◈、就业贡献ღ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ღღ◈。推进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ღღ◈,完善土地用途变更ღღ◈、整合ღღ◈、置换等政策ღღ◈。
(六)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土地ღღ◈。制定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ღღ◈,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ღღ◈、协议置换ღღ◈、费用奖惩等措施盘活城镇低效用地ღღ◈。探索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ღღ◈,深化“三旧”(旧城镇ღღ◈、旧厂房ღღ◈、旧村庄)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整治ღღ◈。支持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广东省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ღღ◈,经依法批准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ღღ◈。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ღღ◈,支持创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方式ღ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政策ღ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求紧迫ღღ◈、条件成熟的城市ღღ◈,探索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ღ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ღღ◈。
(七)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ღღ◈。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保障农民户有所居ღღ◈,探索通过出租ღღ◈、入股ღღ◈、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路径ღ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ღ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ღღ◈。加快建设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ღღ◈,建立规则统一ღღ◈、规范透明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ღღ◈。
(八)推进合理有序用海ღღ◈。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ღღ◈,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ღღ◈,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ღღ◈。强化海域海岛使用精细化管理ღღ◈,开展近海海底ღღ◈、养殖用海调查ღღ◈,构建海洋大数据平台ღღ◈。深化海域海岛有偿使用改革ღღ◈,探索养殖用海市场化出让ღღ◈,探索对助航导航ღღ◈、测量ღღ◈、气象观测ღღ◈、海洋监测和地震监测等公益设施用岛简化审批手续和申请材料ღღ◈。推进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ღღ◈,支持海域使用权通过申请批准或者采取招标ღღ◈、拍卖ღღ◈、挂牌方式出让ღღ◈,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ღღ◈、水体ღღ◈、海床ღღ◈、底土等分层设立使用权ღღ◈。
(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ღ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ღღ◈,扩大居住证附加的教育ღღ◈、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标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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